办理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指引

2015-08-17

适用范围:

通过携带、托运或者邮递出入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

办事前准备

1.特殊物品出入境前应先办妥审批手续。

2.办理特殊物品审批前应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文,并准备好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 1.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要求每一种类填写一份;
  • 2. 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3. 所有外文内容均需翻译成中文;
  • 4. 申请材料的文字、图像、符号应该清晰;
  • 5. 提交的申请材料大小为A4纸。

一、申请办理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的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 (一)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二)特殊物品所含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和生物学特性(中英文对照件)的说明性文件;
  • (三)含有或者可能含有34级病原微生物的入境特殊物品,及含有或者可能含有尚未分级病原微生物的入境特殊物品,使用单位应当具备BSL-3(p3)实验室,并提供相应资质的证明;
  • (四)科研用特殊物品应当提供科研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者科研项目申请人与国内外合作机构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中、英文对照件);
  • (五)供移植用器官应当提供有资质医院出具的供体健康证明和相关检验报告。

二、申请办理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的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 (一)用于治疗、预防、诊断的入境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注册证明;
  • (二)用于治疗、预防、诊断的出境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当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药品销售证明》;
  • (三)用于其他领域的出入境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当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进口批件。

办事流程:

  • 第一步:使用“特殊物品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系统网址:http://wj.eciq.cn
  • 第二步:打开系统网页,点击“企业注册”,填写注册资料进行注册,提交后记下系统生成的“用户名”。
  • 第三步:传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到审批机构(入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部门),等待注册信息审批结果。传真号码:020-38290720
  • 第四步:注册信息审批通过后,打开系统网页,点击“特殊物品企业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点击“申请单填写”,填写《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
  • 第五步:在《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中上传申请资料。
  • 第六步:向审批单位网上提交《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打印《特殊物品申请凭证》。
  • 第七步:审批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或材料补正告知。
  • 第八步:审批单位对已受理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对申报规范、提交资料齐全的部分特殊物品,审批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
  • 第九步:审批通过后,审批单位出具《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 第十步:申请人登录系统,点击“申请单情况”查询到系统已出证时,前往入境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取《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同时提交已在系统申请中上传的资料的纸质文本。